建立人居环境整治监督“三个机制”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牛春绘 发布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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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运用1+1+Y模式,即分管常委+派驻组+乡镇街纪委,通过建立实施“三个机制”重点监督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干部群众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解决我市人居环境卫生问题,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建设美丽村庄,助力我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设6个督导检查组,针对乡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每月上半月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列出清单反馈,下半月“回头看”督查整改情况。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每月对6个督导组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果进行再监督,将整改率排名后五位的乡镇街、未整改问题数量超过五个的村(社区)、完全未整改的村(社区),梳理归纳成3个问题线索台账,报市纪委监委统一处置。

二是建立严肃的追责问责机制。市级纪委监委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本月梳理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分配至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各乡镇街纪委进行重点监督整改,对虚假整改、形式主义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截止4月末,共计梳理上报有关乡镇街党委不重视、基层村干部慢作为、不作为等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线索25个,已分配至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三是建立统一的考评机制。督导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根据我市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际情况,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制定考评方案,从组织推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河道卫生、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五个方面统一考核标准,细化考核项目,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并把该考评结果纳入到全市各乡镇年终考评体系中,做到奖优罚劣,用考评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用优良生产生活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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