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礼金”、洁身自好

来源: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林双立 郑廷山 发布时间:2022-09-01 阅读次数: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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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家长是最忙碌的。除了接送,照顾起居,还要和老师打招呼、建立关系来更好地关注孩子在校学习情况,这自然避免不了要和老师联络感情,赶上逢年过节送礼物、发红包已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沟通方式。作为人民教师,到底该不该收,能不能收,成为社会舆论焦点。

2014年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设立的了6条“红线”、2018年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条以及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均已明确党员、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拒收“礼品、礼金”洁身自好。

2022年7月,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反映我市某小学教师在担任班主任期间收受学生家长送的礼品、礼金问题。经了解该名教师为中共党员,是一名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通过核实其在担任班主任期间违规收受7名家长送的礼品、礼金合计价值约4000余元,反映问题属实。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缺乏对纪律和准则的敬畏,未能抵制住礼品礼金的诱惑,导致发生违纪行为。经过对该名教师进行思想教育,其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十分懊悔,积极退还违纪所得并表示要引以为戒,坚决树立底线意识,干干净净干事,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 “ 四有 ” 好老师。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违纪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督促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对加强师德师风作出的重要部署,切实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深落细,将十项准则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确保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派驻教育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对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以有力的落实举措和坚决的行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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