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双辽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阅读次数: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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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和省、四平市纪委相关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定,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压紧扛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反应不迅速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突出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节日期间,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市场保供稳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三、聚焦重点问题,精准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春耕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发现和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脱离工作实际、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34—6090036




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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