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百年党史·传承红色基因】第四十七期 土地改革前的历史背景

来源:双辽党建 发布时间:2021-12-15 阅读次数:1077
X
分享到 - 微信

边缘蒋侧地区的土改


1946年6月,中共双辽县委召开会议讨论决定,贯彻中央、省、地委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精神,确定了双辽县土地改革工作的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斗跨地主,普遍实行土地改革,把工作重心由反奸清算转入到组织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这一决定完全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实愿望和迫切要求。

中共双辽县委规定:党政机关凡是能够下乡的干部,分东、西、南、北4个片,在服先堡,孔家窑、茂林、保康、太平川、胡家、鲍家,三团和北正镇等区,发动群众斗地主、分土地,开展土地改革。下乡前,中共双辽县委组织100余人参加的工作队,集中培训,学习文件,掌握政策,武装头脑。要求各工作队下乡后,一是深入到贫雇农家中进行调查摸底,宣传党的政策,启迪他们的阶级觉悟,同他们坚持“四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二是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农会、妇女会、儿童团等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树立贫雇农政治上的优势,划阶级定成分,分清敌我;三是交穷朋友,发动群众开展分粮分地斗争。通过开展“谁养活谁”的启蒙教育,进一步宣传党的土地政策,引导贫苦农民吐苦水,挖穷根,鼓励他们“造反”、“翻身”,宣布分地有效,“谁种谁收”的政策;四是召开村屯大会,通过政治上清算,经济上分浮财,帮助贫雇农安家立业,促进生产;五是召开县、区斗争大会,斗争大恶霸、大地主;六是分土地、定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颁发地照。这一系列措施为全面实施土地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长辽县委成立之初,由于敌强我弱,局势不稳,群众顾虑很大,怕“变天”思想较严重,不但不敢分土地,连浮财也不敢要,村干部成分不纯,农会大锅饭,未逃亡的地主早就利用二流子、流氓暗地里部署假分,或只分掉部分地主不好的土地。有的群众分到浮物后暗地里送还地主,送回了清算果实,甚至有的向地主反动派屈服,赔上了自己的粮食,或不敢使用,有的分到了青苗也不敢侍弄。县委指示收复之初强调宽大、争取、稳定社会秩序,采取了“谁种谷子谁吃米”、“谁趟谁收”的方法。在时间紧、任务重,又急于把群众发动起来的情况下,工作中来不及精雕细刻,有的地方采取了先拿浮财,后分土地的办法,简称“先抢后分”。还有的地方经过“谁养活谁”的启蒙教育,开展了以分地为中心的群众运动,鼓励群众吐苦水,挖穷根,号召干部与群众交朋友,培养扶持积极分子,由点到面地展开,群众很快发动起来了。

由于当时形势紧迫,辽吉二地委也肯定了这种做法,并加以推广,使这项工作得以开展。但中共西满分局书记李富春认为“先抢后分”的“抢”字提法不妥,不同意这个提法和做法。陶铸于6月29日给二地委的信中指出:“在打击地主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必须明确,鼓舞群众,放开手让群众去打,甚至反复地打,越打得地主抬不起头来越好。在彻底打垮之后,则必须予以适当的照顾以达到争取,但照顾只能让群众以主人公资格赏赐他。所谓不采取‘抄家’方式,是指不要乱抢一顿,应有组织的分配果实,对于地主不要弄得精光、一点生路没有、变相肉体消灭,应多少留一点(约按贫农标准),使其还能生活下去。”




版权所有: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吉林省响铃公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吉ICP备20004202号-1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