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4 阅读次数: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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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双山镇祥云村村委会委员纪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021年8月3日,双山镇祥云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纪妍违规在双山镇梁家馆饭店为儿子姜喆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2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9月,双山镇纪委给予纪妍党内警告处分。

2.王奔镇东岗村支部书记梁国春违规操办宴请问题

2021年9月10日,王奔镇东岗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梁国春在王奔镇明珠饭店违规操办新建房屋上梁宴,宴请自己亲属、朋友和屯内群众,收受礼金4000余元。2021年9月,王奔镇纪委给予梁国春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以上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到吉林调研时有关讲话要求,按照省委“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国庆将至,又值全市换届工作整体推进关键时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紧盯这一时期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坚决予以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确保廉洁过节。


监督举报电话:0434-12388


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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