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9-11 阅读次数: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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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现对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柳条乡厚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福群扶贫项目收益违规分红问题

2015年,柳条乡厚俗村未按规定将扶贫项目收益分红给本村127户贫困户,而是经兰福群提议对该村所有村民以每人10元的标准全体分红,共计支出14060元。兰福群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中发现兰福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189月,市纪委给予兰福群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柳条乡政府责令兰福群辞去厚俗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永加乡荣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景泉,村妇联主任田玉华扶贫项目管理混乱造成损失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永加乡荣光村委会在黑木耳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经营,缺乏生产管理经验,责任分工不明确,损失后没有及时改变生产方式,没有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造成项目资金两年累计亏损41.18万元。高景泉、田玉华违反了党的纪律。20183月,市纪委给予高景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田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服先镇合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文华危房改造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0年4月,时任服先镇合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文华在泥草房改造工作中,对房屋改造户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致合作村村民张某某以贫困户身份骗取泥草房改造补贴款1万元。高文华行为已经构成违纪。20182月,市纪委给予高文华党内警告处分。

4.双辽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彭占山违规发放救灾资金问题

双辽农场违反《四平市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2013年、2014年救灾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未足额向221户农场贫困户发放救灾资金,两年累计造成1.047万元救灾资金滞留。彭占山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2月,市纪委给予彭占山党内警告处分。

5.市民政局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张继峰扶贫工作不实问题

时任红旗街义顺村第一书记张继峰未按《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履行第一书记职责,有34户贫困户不清楚第一书记姓名,群众知晓度低,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张继峰违反工作纪律。20197月,市纪委给予张继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所在单位将其召回。

6. 茂林镇孟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勇扶贫项目经管不力问题        

2016年10月,张勇在收购地瓜项目中,因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地瓜腐烂,造成项目资金严重亏损。张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4月,茂林镇纪委给予张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双辽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法人崔寿君救灾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3月,时任双山鸭场扶贫救灾救助领导小组组长崔寿君审核把关不严,致25名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违规领取救助资金共计2.16万元。崔寿君行为已经构成违纪。20192月,市纪委给予崔寿君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救助资金已全数退回。

当前,全市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冲锋冲刺、决战决胜的最后时期,稍有松懈便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高度,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找差距、补短板,坚决把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市纪委监委坚决按照“以严格的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以精准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在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方面“动奶酪”“想歪招”以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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