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1-07 阅读次数: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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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审查调查是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环节,要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之目的,必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最有力监督作用,强化监督职能,不机械执法、不就案办案,努力提高办案底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突出审查办案监督职能。从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到案发单位客观全面“体检”进行定性研判,是“良药”施治还是“手术”祛除“病灶”,需要实事求是深入剖析,对相关领域存在监督问题进行初步“画像”;立案审查调查环节,务必要保持强烈的监督意识,始终围绕国之大者和案件全局来思谋,跳出办案来办案,在讯问、询问和调查取证中,既彻底查清问题事实又注重发现系统漏洞,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查透查实每一条问题线索,深入剖析每一个问题背后的根源性诱因,引而伸之,触类旁通,弄清楚问题是个案还是普遍性存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办法措施,扎实做好推进监督、促进监督、完善监督的基础工作。

有效推动更深层次监督。通过高质量查办案件,彻底优化查办系统、行业政治生态,畅通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梗阻,坚持用政治“体检”引领案件查办方向,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查办案件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查起,突出把履行政治监督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办案作为一次深度监督调研的过程,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发挥被审查调查对象熟悉情况特点,引导其撰写监察建议,做好案件剖析工作,梳理总结监督问题;把一体推进“三不”辩证统一到办案之中,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量,深化警示教育,与案发单位进行有关问题对接、督促整改,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监督建议,持之以恒问责问效,推动做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直至完善立法等具体工作。诛一恶则众恶惧。努力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形成主动向组织说明错误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大气候”,让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蔚然成风,不断扩大“不想腐”的社会效应。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常态监督检查和办案有力监督就是体现“禁微”和“救末”,这是一体推进“三不”实践中两个既彼此关联又深度融合的重要工作环节。要高质量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统筹衔接、贯通联动。监督检查要针对审查调查获得的“活情况”,及时调整监督策略,实现“靶向性”监督。通过审查调查有力监督作用,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杜绝病变肌体深度恶化,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质量,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推动形成实现更高质高效的监督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科学提出“四种形态”,通过融会贯通实践,第二、三种形态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在严厉惩治的同时,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通过查办案件的有力牵引、有效推动,不断增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综合效果。(姚强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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