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双辽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市委巡察办作者:冯程程 发布时间:2024-04-10 阅读次数: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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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十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于3月27日至28日分别向科协、残联、文联、妇联、永加乡、兴隆镇、红旗街道、玻璃山镇8家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联系科室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职尽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基层执政根基,能够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领域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度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增强等方面问题

反馈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志军在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深刻领会巡察整改重要意义。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将巡察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二要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要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抓落实,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不但要认真抓好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还要加强对党委(党组)整改情况的监督。三要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巡察既是监督、指导,更是提醒、鞭策,要以巡察监督促进责任落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被巡察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会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收、照单全收,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以抓铁有力、踏石留痕的决心,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质效,推动工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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