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黑土地保护领域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双辽市纪委监委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3-08-24 阅读次数: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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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那木乡那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兴黑土地保护失职失责案。

经查:2022年12月那木乡那木村村民王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那木村四屯东侧一般耕地上非法开采黑土,经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勘测计算,王某非法开采黑土2207㎥。2023年2月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张兴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辖区内黑土地保护工作失察失管,致使黑土资源被破坏。2023年8月张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山镇国土所负责人张福恩耕地保护监管不力案。

经查:2013年9月柳条乡农阁村村民张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私自占用耕地156.6㎡建房。建房期间,柳条乡国土所未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直至2014年1月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并立案调查。张福恩作为时任柳条乡国土所所长,开展国土巡查工作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5月张福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茂林镇国土所所长尚立国耕地保护履职不力案。

经查:2013年6月茂林镇红岗村村民姜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其承包的红岗村1.8公顷闲置集体土地上将3968㎡盐碱地硬化成水泥路面。茂林镇国土所所长尚立国在开展国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中未认真履职,在发现姜某违法行为后进行了口头制止,但未按《吉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要求,填写违法行为报告单、巡查台账,及时跟踪后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5月尚立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那木乡国土所所长高立恒耕地保护履职不力案。

经查:2020年8月那木乡金宝村村民王某私自占用村集体基本农田350㎡建设牛舍。高立恒作为那木乡国土所所长,履行该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排查工作不严不细,造成王某乱占耕地信息漏排漏报。直至2021年3月吉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星影像比对发现反馈我市,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高立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双山镇绿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履行管护协议案。

经查:绿化村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丢失井盖9个、井房门25个、空气开关23个、电表箱12个、水泵电线28套,致使部分抗旱井无法正常使用。胡宇作为绿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完承诺书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日常管护流于形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7月胡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对待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处置不及时,敷衍了事,甚至遮掩回避,致使小事拖大;有的党员干部表态好、行动少、落实差,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仍然存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盯“黑土地保护”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明责于身、担责于行,以高站位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自觉深入查摆纠治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坚持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集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破局攻坚,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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